粤府办〔2001〕15号
关于废止《广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1996年3月14日财政部颁布的 《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 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以及1999年10月31日第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人民政 府同意,1988年3月31日省人民政府批准,1988年4月6日省农业委 员会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暂行规定》予以废止。 世界杯投注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