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珠府〔2020〕51号)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国有农用地8.3205公顷、未利用地3.94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4.0401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307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作为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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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1日